台中市民阮男未經祖母及妹妹同意,將祖父的遺產過戶給自己,又打傷妹妹被判刑6年6月,疑為奪產殺害祖母遭羈押禁見。阮在祖父過世後,因祖母領取祖父遺產小筆存款,即欲對祖母提告,甚至在祖母失蹤後,漠不關心且異常冷靜,與常理不符。
阮男的祖父於2014年過世,遺有土地及建物,阮未經阿嬤等家人同意,在土地登記書的「遺產分割協議書」、「土地、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」盜蓋家人的印鑑章,把祖父的遺產過戶給他。
2015年5月間,阮男的阿嬤失蹤迄今未尋獲。2017年3月間,阮的妹妹驚覺哥哥持有阿嬤領取退休俸的金融帳戶存摺,且帳戶內存款被提領一空,遂質問哥哥阮男,阮男惱羞成怒,打傷妹妹,致妹妹頭、胸等部位受傷。這一部分,阮男被依偽造文書、偽造有價證券、傷害等罪判刑6年6月。
蔡男作證稱「我是阮男祖母的人壽保險人員,阿嬤會跟我講理財的財務狀況及家庭狀況,她跟我講她也很想跟她先生去,因為孫子沒有很聽話,孫子希望財務都由她歸管,她有這樣講過,她很傷心,她指的孫子就是阮男」。
蔡又證稱「阮男一直沒有工作,都坐在電腦前,阿嬤煮飯給他吃,他也不吃,互動沒有很好」,足證阮男與阿嬤相處不和睦。
阮男與妹妹的MESSAGE對話,阮男說「看她願意不願意自己存回去,我去重刷再辦繼承,不然我就報警處」,妹妹回稱「 奶奶說她沒錢,也說不會再去提了,如果有事處理,她會把錢拿出來,希望家裡和諧像爹爹期望的」。
阮男稱「不再去提已經損及你我權益,沒錢有很多處理方法,不是一定要去盜領,最和諧的處理方式,就是存回去,我照正常流程處理繼承,我也不想麻煩報警」,又說「弄好了嗎,今天沒弄好也不用弄了,我下午出門就去報警」,妹妹回稱「奶奶早上會弄回來給你,幹麼那麼想報警,有那麼急想拿到錢嗎?」。
由以上對話可知,阮男對於阿嬤的養育之恩,並未心懷感激,反而因為阿嬤領取阿公的遺產小筆金額,即欲對阿嬤提告,足見祖孫感情不深厚,阿嬤豈有可能不顧自己後半生所需,同意將丈夫遺產移轉登記給阮男?
此外,在阿嬤失蹤後,妹妹稱「你有找到奶奶嗎?我很擔心她」,阮男回稱「等你回來再說」,妹妹稱「你丟奶奶東西嗎?可以不要丟嗎?我送她很多衣服」。
由對話可知,阿嬤失蹤後,阮男在歷次警偵訊問過程中,對於員警、檢察官訊問有關阿嬤的行蹤,均避重就輕或保持沈默,對於扶養他長大成人的阿嬤安危,表現漠不關心且異常冷靜,與常理不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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